牡丹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1.中文名称
牡丹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成立时间
2008年7月1日
3.类别
非独立事业单位
4.批准单位
牡丹江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5.机构简介
牡丹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是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机构,承担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履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政策咨询;组织全市范围普查工作的开展;指导保护计划的实施;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研究;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等工作职能。
6.工作成果
自成立以来,中心全面参与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向上申报保护项目,共分六个批次公布了203项市级非遗名录,朝鲜族花甲礼和满族刺绣(渤海靺鞨绣)2个项目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71个项目入选省级非遗名录,申报了2个具有示范性和影响力的非遗小镇,4个省级非遗教育传播基地和4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单位。组织承办全省首届非遗博览会,连续十年举办朝鲜民俗文化艺术节,举办了全国规模最大的“百家千人”朝鲜族花甲礼展演展示活动。积极利用每年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展演、讲座、论坛以及咨询服务等活动,每年组织非遗保护单位和传承人开展进校园、进社区传承和培训活动。推进非遗项目开发利用,在提升传统工艺振兴、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实践探索,建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带动了创业和就业、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发展。积极组织非遗项目和传承人参加各大非遗博览会和展销会,赴全国各地开展宣传营销,扩大我市非遗项目对外影响力。做好非遗融入旅游文章,为旅游区注入特色非遗文化元素,通过旅游﹢非遗的融创形式,多元化、多角度展示牡丹江各级非遗项目的文化魅力,使非遗项目成为我市对外宣传推介的品牌名片。
作为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机构,中心始终坚持专业意识和职能意识并重的工作思路,开展并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7.内设机构和人员设置
目前,在市群众艺术馆加挂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牌子。目前,中心在编在岗人员2名,副高职称,人员教育背景涉及文学、档案学科。
8.办公地址和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平安街19号
联系电话:0453-8100290
